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江门)交办问题办理情况(截至5月28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5-31 新闻来源:江门环保局 【字体: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8〕284号)的要求,现将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江门)交办问题办理情况(截至5月28日)公示如下:

 

序号

所在地

水源地名称

保护区类型
   (一级/二级)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督办要求

是否制定整改方案

具体整改措

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责任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完成整治

1

江门市
  新会区

西海水道新沙水源

一级

西江新沙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发现一家无名机加工和废旧机器存放点。

尽快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落实到位。

无名机加工场及废旧机器已核实为陈巨洋轧钢厂,新会区环保局已经于2016年10月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于2017年3月31日报请新会区人民政府拆除或关闭该企业;大鳌镇政府于2017年6月26日对该企业采取“两停”(停水停电)强制措施,并已经停止生产, 2017年8月8日新会区人民政府向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陈巨洋自收到决定书起10日内自行关闭该企业。

大鳌镇政府与该厂已完成资产评估报告,并达成补偿协议,即日开展清拆行动,已拆除主要生产设备,现场已不具备复产可能,目前,正在对该企业厂内原料物品加快进行“三清”工作,预计6月10日前可完成。

大鳌镇政府

2018年6月10日

2

江门市
  蓬江区

西江篁边

一级

西江篁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潮连岛一侧有钓鱼点两个和渔民生活点三处并有渔船停靠,未设立船舶禁停标识牌。

当地政府对保护区内渔民生活点及渔船停靠点进行清理,同时加大对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监管巡查力度,并设立船舶禁停标志牌。

相关部门对保护区内渔民生活点及渔船停靠点进行清理,并于岸边设立相应的警示牌。

保护区内渔民生活点及渔船停靠点已清理,同时在岸边设立了相应的禁止游泳、垂钓、船只停泊警示牌。

蓬江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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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江门市
  蓬江区

西江篁边

二级

西江篁边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上游猪头山岛上有生活区,岛上有三座别墅,建有露天游泳池一座,鱼塘一个,鱼塘内养有鸭鹅畜禽,东岸有大小不同六个排水管道通向西江篁边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

当地政府对猪头山岛上六个外排口进行封堵。

经排查,猪头山岛上有六个外排口通向西江篁边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5月24日,蓬江区环保局、棠下镇镇政府立即到岛上进行检查,并约谈了猪头山相关设施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对六个外排口进行封堵。

5月25日,棠下镇政府联合横江村委会对猪头山岛上的六个外排口进行封堵,整改完成。岛上有非常住人员约两人,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储存于化粪池中,全用于岛上农作物灌溉。岛上养殖的畜禽已全部清走。

蓬江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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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江门市
  新会区

西海水道新沙水源

二级

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广誉沙场,位于新会区西海水道新沙水源二级保护区内,5月21日新会区大鳌镇人民政府已将该砂石料场取缔,现场有部分设备未移除。

当地政府对广誉沙场剩余设备进行取缔到位。

广誉沙场(大鳌机砖厂码头砂场)位于大鳌镇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主要从事砂石销售。5月19日,大鳌镇政府职能部门向该企业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并于5月21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对该企业进行了取缔,并查封了其场地内的两个集装箱,并要求项目负责人在限期内落实场地内设备的清理工作。

目前,该项目场地内的设备已完成清理。下一步,大鳌镇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巡查力度,杜绝违法行为死灰复燃的现象。

大鳌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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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江门市
  新会区

西海水道新沙水源

一级

江门市新会区西海水道新沙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废弃码头未设立船舶禁停标识牌。

当地政府对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废弃码头设立船舶停靠标示牌。

大鳌镇政府已按照标准制作了一批标示牌。5月22日,由镇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在废弃码头的合适位置安装了标示牌。

大鳌镇政府将在一、二级水源保护区的“两停三清”工作的基础上,在水源保护内增设警示标示牌,形成警示作用,杜绝外来船舶的停泊行为,巩固水源保护区的“两停三清”的工作成果。

大鳌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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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江门市
  新会区

西海水道新沙水源

二级

江门市新会区西海水道新沙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5个鱼塘,距离江边10余米左右,现场有管道通向江边,有排水迹象。

当地政府对鱼塘进行整治,封堵排污口。

经排查,5个鱼塘内有一条管道连通到江边。大鳌镇政府立即约谈了鱼塘相关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对该处管道采取封堵措施。

5月21日,由大鳌镇农业部门牵头,联合属地村委会干部,督促负责人对鱼塘内的管道按照规定进行了切除和封堵,整改完成。

大鳌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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